本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精神,规范我校科研经费使用,11月14日下午,财务处联合科学技术研究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在交流中心二层报告厅举办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宣讲与业务培训会。学院分管科研工作院长、课题负责人、科研秘书、科研助理及报账员等参加了培训。
会计事务所专家张建慧从财政科研经费审计的角度出发,讲解了科研经费审计的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以及在对科研经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她强调在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避免经费管理不规范、支出标准、支出内容、支出程序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现象。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钱晓红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就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和外协、外拨经费提出了明确要求。
招标中心副主任张颖结合学校出台的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针对货物、服务、工程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不同品目,在不同采购额度下采购方式的选择进行了逐一讲解。
财务处卫雅琦针对科研经费使用报销流程审批、预算执行、各类费用开支范围等进行详细讲解,并对报销单据填写及具体要求做了说明。针对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张姝进行了讲解和具体操作演示。
财务处副处长蒙福亘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此次从审计、科研、资产和财务管理角度进行全方位培训,有利于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理解掌握国家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确保经费管理政策在我校真正落地。今后财务处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做到放管结合,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规和高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