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8年博士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16 10:02:54 作者:韩佳明 来源: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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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4月11日下午,研究生院组织召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副校长朱书全、研究生院以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教学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徐志强主持。
徐志强对2018年博士复试及录取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介绍了博士招生指标分配的基本原则。2018年是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的第一年,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资格审核情况和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情况,制定了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复试)方案及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原则,细化复试方案及考核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韩佳明对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安排作了部署。因2018年专业课笔试首次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会上重点对专业课笔试的各个环节进行了部署。
在广泛充分听取各学院意见后,朱书全指出,博士研究生是双一流高校建设和发展的骨干力量,同时也是学校重要的科研力量,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准备复试工作。各学院复试方案要在学校基本方案框架基础上细化,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及时公开信息。他强调,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制定可行的复试方案,对学生的发展潜力、知识水平做出全面考察,保证公平、公正。学校各部门及各学院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我校博士复试工作将于4月20日至22日进行,博士录取工作将于6月初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