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帮助大学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相关政策和流程,鼓励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5月22日和5月24日,学校武装部分别在沙河校区中心广场和学院路校区篮西开展了征兵宣传活动。武装部部长安宇、武装部老师张玉琪以及退伍学生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征兵宣传板和发放征兵宣传页,详细介绍了今年的征兵政策和征兵流程。武装部老师和退伍学生就同学们关心的体检标准、落户北京、考研、考军校、提干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解答。
本次活动中,还进行了激光枪模拟射击体验。
今年征兵工作启动以来,为保证征兵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先后举行了2018年征兵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召开了征兵政策培训会和征兵政策解读会;举办了以升国旗活动、定向越野比赛等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月活动,营造关心国防的氛围;
通过悬挂征兵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推送征兵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征兵宣传进教室、进食堂、进宿舍;一对一谈话、征兵咨询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和精准动员相结合、国防教育和政策宣讲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征兵宣传动员工作,激发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的热情,全面做好大学生征兵动员工作。经过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的共同努力,目前我校男生报名人数已达70人。
2018年征兵流程和征兵政策:
一、征集对象
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男生:17-22周岁(1996.1.1-2001.12.31),本科以上学历(包括2018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4.1.1-2001.12.31);身高160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眼镜度数小于400度。
女生:17-22周岁(1996.1.1-2001.12.31);身高158cm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眼镜度数小于400度。
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征集程序
(一)报名应征
填写《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推荐表》(登录学工处网站,在通知公告栏征兵通知中下载),交给学院辅导员;同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特别提示:学校所在地和报名应征地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不要填写为学院路街道。)男生于6月8日前报名;女生网上报名尚未开通,预计在6月中下旬,可先填写《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推荐表》。
(二)体格检查:男兵,6月上旬;女兵,8月中旬。
(三)政治审查:男兵,6月下旬;女兵,8月下旬。
(四)定兵欢送:定兵,8月底;欢送,9月初。
四、优待政策(摘编)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征兵相关文件精神,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一)经济补助
2年义务兵期间经济补助,本科学生25.4或25.8万元,研究生25.8万,且每年定期增长。
1.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7.64万元。
2.学费资助。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按实际学费和贷款进行补偿代偿。
3.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由批准入伍的区县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8.06万元。
4.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或支付7.7万余元。
(二)复学升学
1.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高校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相关专业复学。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
2.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受惠于这项政策,我校李佳旺同学考入清华大学、薛凯同学考入南开大学。我校每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为15人。2018年录取线为255分。
4.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6.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近两年,我校共有10名学生考入军校。
(三)发展与就业
1.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入伍学生,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干。2017年,我校两名入伍学生提干。
2.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和10%。近几年,北京市70%的退役大学生通过定向考录就业。我校40%的退役学生通过定向考录进入北京市公务员岗位。
3.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近三年,我校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退伍大学生,均获得北京户籍。
5.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五、征兵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62331614。
咨询地点:学院校区,办公3号楼510;沙河校区:教一415。
咨询QQ群:754952571;微信公众号:矿大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