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31 17:14:40 作者: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图/刘丹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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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5月30日下午,学校在一号办公楼200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副校长崔希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学院、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管副院长(副主任)和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联络员参加会议。
崔希民在会上强调,实验室安全是学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工作基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实验室安全作为本单位首要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实验室分级分类和自查自纠工作,共同筑牢平安校园的坚实基础。崔希民对实验室安全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底线就是保障安全稳定。二是要以危险源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于不整改、慢整改、假整改的实验室严肃追责。三是要加强实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安全准入、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要加强技术培训,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四是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协同理念,向前一步,真抓实干,做到实验室安全“人人有为”。
会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解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度教育部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任务做了布置,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了通报,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总务处、沙河管委会和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就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以此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