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五一”放假作出安排
发布时间:2008-04-21 11:28:45 作者: 来源: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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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五一”放假通知,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自5月1日至3日。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结合我校教学日历和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五一”放假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全体师生员工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5月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课程由研究生院、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分别负责调整。
2.节日期间,图书馆要合理安排好开放的时间;浴室照常开放。
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有关确保“五一”长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的要求,学校就加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稳定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切实把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学生工作处要掌握“五一”长假期间相关社会动态、学生思想动态和出行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2)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学生工作处、团委以及各学院要实行领导带班制,明确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3)学生工作处、团委以及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组织、管理好各种学生活动,妥善安排学生节日期间的生活。
(4)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保密、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保卫工作。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并向学校总值班室汇报。保卫处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班和巡逻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4.节日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为党政办公室(一号办公楼201室),电话:62331203;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2331205、62331476。
5.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并于4月28日之前将值班表报到党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