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
发布时间:2007-12-06 14:21:49 作者: 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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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大学建设,12月1日,校党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
通知指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我看十七大”、“我身边的科学发展观”、“我为和谐社会(大学)做贡献”、我看“生态文明”。
通知要求,征文题目自拟,内容紧扣以上主题,文体和字数不限,记叙文、议论文、散文、诗歌、调查报告、新闻采访稿等均可。所有来稿最好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投稿,请在邮件的主题中注明“征文”字样,正文末尾注明作者姓名、学院、单位或班级、联系方式等。可以以学院、单位、学生组织、基层班级为单位组织投稿,也可以个人投稿。征文的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通知强调,征文应为本人原创,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若发现有此现象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若确需引用他人成果,请注明出处。
通知指出,学校将组成评委会从所有来稿中评选出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和集体组织奖3名,并颁发获奖荣誉证书。编印优秀征文集,部分获奖文章将在学校校报、新闻网等宣传媒体上进行刊发。优秀文章将推荐参加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的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将在北京市有关媒体上刊登。
通知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各级团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十七大工作,把本次征文活动纳入到本学院、本单位学习贯彻十七大整体计划中,务必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成效。根据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学校领导及处级干部每人必须撰写一篇学习文章,广大党员、师生员工要积极踊跃参加。要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七大精髓,提高认识,更好地完成学校中心工作,为构建和谐高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