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提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特别强调高校在“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推动协同创新”,这一重要论述对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作为一所以矿业与安全为特色的行业特色型高校,多年来,以煤炭行业的战略性需求为导向,积极实施全方位开放式发展战略,不断加强与煤炭母体的联系,与众多煤炭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科技攻关、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紧密合作,为探索构建协同创新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积极开展各类合作,协同探索产学研创新模式
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加入国家第一批产业战略联盟,与全国数十家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起,着力打造煤炭等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航空母舰”。
2008年11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立首届董事会,全国61家能源等企事业单位加盟。目前,学校已与全国70余家能源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联盟,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科技攻关、资源共享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
2010年12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与北京市政府签署共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能源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议,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加速推进学校产学研一体化建设。
2011年10月19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加入北京高科联盟。北京高科联盟将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强合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国际合作、校园文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
学校还高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同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宾州州立大学、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俄罗斯工程院、莫斯科矿业大学、慕尼黑理工大学、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等3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办学或学术合作协议。
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交流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赢得了广阔空间,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合作办学经验,为学校进一步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深入开展校地合作,协同实现“开放、集成、高效”创新模式
2011年9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开展校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由此,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与内蒙古自治区校地协同创新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学校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紧密的人才与经济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科技开发项目、产学研结合、共建研发平台和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合力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合力提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构建能源工业精英教育教学体系,推动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高水平大学建设。
学校作为行业特色型高校所拥有的品牌优势、学科优势、师资优势及区位优势与内蒙古自治区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煤炭资源优势实现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合力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双方合力提高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总体办学实力;双方合力推进煤炭行业科学发展,推进区域特色支柱企业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真正实现了高校、地方、行业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这一校地合作,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学校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同时,又分别与相关高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同时实现了校地、校企、校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这种合作模式可有效汇聚多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有力推进政产学研用的相互融合,实现“开放、集成、高效”协同创新模式和机制的构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在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模式和机制的过程中,牢牢把握高校所肩负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一主要社会职能,瞄准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而紧密的合作,相关组织机构及配套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增强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实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能力、社会服务水平的同步提升。